黄埔中医院原正副院长受贿双双获刑。继黄埔中医院原副院长刘某坚受贿68万元获刑5年3个月后,黄埔中医院原院长贾某也因受贿身陷囹圄。记者昨日获悉,贾某因受贿106.3万元被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曾对红包现象深恶痛绝
据了解,1960年出生的贾某从第一军医大学毕业后就立志做一名医术高明、清正廉明的人,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对请客送礼、红包现象也十分痛恨。来黄埔中医院担任副院长后,他凭着出色的工作业绩,很快就被提拔为“一把手”。
随着权力的扩大,他开始频繁会见医疗设备供应商,收取一笔笔回扣,最终在贪欲中迷失方向。2013年至2014年期间,贾某利用其担任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该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麻醉机等医疗设备的过程中,为设备供应商卢某钊、李某龙、张某桃等人获得供货合同提供帮助,并从中分多次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好处费”共计现金106.3万元。
被抓时包里就4样东西
检方称,在贾某被抓时,他的公文包里只有4样东西,各酒楼的牙签、订房卡片、设备商的名片和医院的设备采购计划表。案发前,贾某下班后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和各类供应商“谈生意”,关心的只是个人回扣有多高,他甚至没有核实销售医疗设备的供应商身份信息的真假就签下了合同。
公开招标成“私人定制”
检方表示,医疗设备的专业性导致其采购标准和采购过程的特殊性。在双方的利益同盟下,表面上为公开招投标,暗地里却在招投标前已基本确定好需要采购的设备品牌及型号,暗度陈仓地将公开招投标的实质架空。
检方分析贾某的腐败轨迹,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其权力高度集中,贾某作为一把手,具有极大的“话语权”,医疗机构虽然也设有内外监督渠道,但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一些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检方建议,在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制教育的同时,要健全采购制度,推进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