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有能力拒不履行给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搜查,并对法定代表人杨宁予以司法拘留,该公司随即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107822元,领到工资的农民工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一)基本案情
何某带领部分农民工在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但该公司没有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何某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判决: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应支付何某劳动报酬107822元。在案件执行中,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宁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何某等部分农民工到省市有关部门信访。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对被执行人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对法定代表人杨宁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拟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人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二)典型意义
这是一个典型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人何某带领农民工进行劳务输出,遭遇“老赖”,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执行法官勇于担当,双管齐下,既对被执行人办公场所采取搜查措施,又对法定代表人杨宁予以司法拘留直至追责,最终被执行人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履行了法律义务,支付了农民工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