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网购麻黄素药物制冰毒转卖
【网购麻黄素药物制冰毒转卖广州】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几年前,被告人杜海锋通过互联网学习掌握通过麻黄素制作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的方法。学成之后,杜海锋纠集并组织、指挥沈锦辉、张志刚、杜奕河、潘家荣、卢素君(均已判刑)等人从事制造、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杜海锋为组织、领导者,沈锦辉为主负责制造毒品,潘家荣为主负责贩卖毒品,张志刚、杜奕河为主负责运输、制作制毒原料和收转制成的毒品及毒资,卢素君负责收取、管理毒资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以网购方式从湖北武汉购进大量含有麻黄素成分的药物,将药品研磨后再通过物流公司寄到东莞,交由在网络上结识的“同行”“林强”(另案处理)提炼麻黄素。随后,在清远、韶关等地犯案同伙,利用提炼出的麻黄素制成冰毒,转卖至广州。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韶关市等地的犯案窝点,共查获冰毒16191 .2克,以及大量制毒设备、工具。法院经审理认定,杜海锋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大量毒品已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被告人杜海锋判处并核准死刑,其余同案人依法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的刑罚。
此案经清远市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最高法院死刑复核。2015年2月6日,杜海锋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建议】
●不法分子通过一些网页、Q Q群等学习、交流制毒技术;通过部分医药、化工类以及电子商务类网站购买到制毒设备、原料;通过涉毒分子的Q Q群、微信群甚至可以将部分生产流程分包出去。加大对涉网络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刻不容缓。
●全省毒品犯罪再犯和吸毒人员进行毒品犯罪的比例仍然较高,部分人员甚至在缓刑、假释考验期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次实施毒品犯罪。有必要加大对毒品再犯人员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社会矫治。
●近年以快递作为网络贩毒渠道的案件屡见不鲜,毒贩往往将毒品藏匿于物品之中进行快递配送。面对经济利益驱使,加上从业人员门槛偏低,交寄物品时,有时甚至不需要真实姓名,可以将违禁物品运送出去。尽快建立物流寄递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制度实属必要。
●近年毒品的次生危害有加剧之势,需要引起关注。有的吸毒人员吸毒产生幻觉,行为失控,随后实施杀人、伤害、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有的吸毒人员为了筹集毒资实施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虽然部分人员实施违法行为与其精神障碍性症状有关,但因吸毒系自陷性行为,故应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类“次生”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应判重刑的要坚决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