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因发生身体碰撞扎死两同学 一审获刑15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京华时报 | 作者:杨凤临 聂辉
高职生刘振智因发生身体碰撞扎死两同学一审获刑15年
刘振智在法庭上。
白天在学校跑步时发生的小小身体碰撞,引发了北京首钢工学院3个学生当晚在宿舍楼内的互殴。这起纠纷改变了3个学生的命运,也给3个家庭带来了悲剧。昨天上午,22岁的男子刘振智因持刀扎死两名同学,被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情
自称遭殴打才动刀经母亲劝说后自首
男子刘振智,是辽宁鞍山市人,今年刚满22岁周岁。2012年,他从老家考入北京首钢工学院,就读于建工系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据检方指控,刘振智于2014年10月11日凌晨1点左右,在学校学生公寓的宿舍内,因琐事被同学林某拉拽,在此过程中,刘振智手持折叠刀被拉出宿舍,在楼道内与林某和王某发生冲突。其间,刘振智持刀将林某和王某扎死。林某遇害时只有17岁,王某刚满20岁。
庭审中,刘振智表示认罪,但他辩称自己并非故意,也不是自己先动的手。刘振智称,事发当晚,他正在寝室睡觉,宿舍门突然被踹开,一名陌生男子冲上来用拳头打他,并伸手拽他下床。他没有出去,这名男子就抓着他盖的被子出去了。不一会儿,陌生男子再次进来,直接把他拉下了床。因为不知道对方的目的,刘振智出宿舍门时顺手拿上了平时用来削苹果的折叠水果刀。
“在宿舍门口没说两句,我们就打起来了,他们打得我抬不起头,我实在忍不了了,就挥了刀。”刘振智说,自己闯祸后,先回到寝室,给远在老家的母亲打了电话。家人得知后在电话里劝儿子自首。于是刘振智主动向警方自首。
因被害者存在过错法院作出从轻判决法庭上,刘振智称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他说自己一个人在寝室睡觉,莫名其妙地被拉出去打,他认为事出有因,希望法官能够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一次,他会在处理问题上更理智。同时,他还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
死者家属向刘振智提出高额赔偿。林某的父母索赔280余万,王某的父母索赔240余万。对此,刘振智的律师表示,刘振智的父母均为鞍山市的普通工人,收入水平不高,但已尽最大努力凑钱。林某和王某的父母则当庭表示拒绝调解,并希望能够严惩凶手。
刘振智的律师还提出,林某、王某对案件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刘振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其有自首情节,且刘振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因此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建议法院对刘振智判处缓刑。
法院认为,刘振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刘振智属于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因此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对于律师防卫过当的辩解,法庭未予以认可。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振智有期徒刑15年,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0万余元。
庭外追访
两死者均为家中独生子
多名同学的证言显示,事发前一天下午,死者王某在操场上进行50米跑体能测试时,突然有一人横穿跑道,王某躲避不及摔倒在地擦伤了胳膊和膝盖,到医务室治疗后已无大碍。而事发当晚,王某和同寝室的林某等一起在外喝酒时,林某得知此事,坚持要为王某打抱不平,遂前往刘振智的宿舍找其算账,并最终引发血案。案发后,记者曾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据死者林某的同学介绍,三人此前并不熟悉,也没有发生过矛盾。“下午还和他一起吃饭,一觉睡醒,人就没了”,林某的多名同学对两人的离去都表示遗憾。据同学们称,两名死者均为家中独生子,平时的生活中,两人性格也都比较开朗,和同学们相处都很好。
另据林某的高中同学赵某回忆,林某是一个很仗义的人,对周围的朋友都特别好。林某的父母离异,他一直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对母亲特别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