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给朋友吸毒醒酒 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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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刘媛 刘国华 朋友酒后需要吸毒醒酒,男子帮其开房获刑。5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月3日晚上,魏某和其几个朋友喝酒后打电话给章某,要章某带其吸食麻古醒酒。章某便发短信给夏某,让其帮忙在酒店开房间,因夏某说自己没有钱,章某便拿了400元人民币给夏某。后夏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好了房间并把房卡给了章某。次日凌晨,章某和魏某等人在房间内吸食了麻古及冰毒。同日,侦查人员在该房间内将被告人章某及吸毒人员魏某等人抓获。经鉴定,在房间内查获的可疑红色丸状物及可疑无色颗粒状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被告人章某及魏某等人的甲基苯丙胺尿检结果为阳性。
容留他人吸毒